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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通报(0311)

发布时间:

2010/03/11

来源:

卫生部

浏览次数:

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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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通报,上周(2010年3月1日-3月7日),境内31个省份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51例,住院治疗21例,死亡3人。流感哨点监测结果显示,上周境内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比例为21.3%,与前一周(23.5%)相比略有下降;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为8.5%,与前一周(8.0%)略有上升;上周乙型流感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为86.7%,与前一周(87.5%)略有下降。

  当前,我国甲型H1N1流感仍处于低发期。专家估计,我国近期不会出现大范围的暴发流行,但不排除在局部地区和人口集中场所(如学校、大型集会等)出现小范围的聚集性疫情。专家建议,考虑到我国人群中甲型H1N1流感有效的免疫保护屏障尚未形成,现有的防控措施不能松懈。符合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条件的人群,特别是孕妇、婴幼儿和外出务工人员,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安排,积极接种疫苗;社会公众要注意生产、生活环境空气流通;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慢性病患者、肥胖者、孕妇、婴幼儿和老人,要尽量避免上下班高峰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旅行,减少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活动,避免接触流感患者。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者,应尽量减少外出或在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外出。慢性病患者、肥胖者、孕妇、婴幼儿和老人等较易发展成为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一旦出现呼吸道症状,建议立即就医。急性起病的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尤其是出现高烧持续不退或病情反复者,应立即就医。

  近期,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波动,容易诱发呼吸道疾病,同时春季是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高发季节,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者,特别是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症状者,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禽类接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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