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健康中国 共享职业健康
“打工人”不得不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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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人生求乐的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
——李大钊
正所谓桃花要趁东风开,幸福要靠劳动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祝所有辛勤工作的劳动者们节日快乐!
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我们国家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小编有些话要对最美劳动者们说:在辛勤工作的同时,千万不可忽视职业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将人20~60岁的阶段称为职业生命阶段。对于多数劳动者,职业生命阶段是最长的,也是最具活力的,是个人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主要阶段。但是,有一个“不速之客”,严重威胁着职业人群的健康和安全,那就是职业病。作为“打工人”,你了解职业病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32种,其中最常见的是接触粉尘引起的职业性尘肺病,还有接触噪声引起的噪声聋、接触苯引起的白血病、接触铅等化学物质引起的化学中毒。
要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主体是用人的劳动者。(没错,你得有个单位)
2.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劳动光荣,注意防护)
3.必须是法定职业病。(要遵纪守法)
(敲黑板,划重点,这个要考的)
请问,下列情形属于职业病吗?
A:小明是个文艺青年,下班后经常用耳机听歌且音量很大,导致听力下降
B:王大爷是个打石匠,农闲时经常打打石材贩卖,因长期吸入粉尘,得了尘肺病
C:Tony老师工作中需要长时间站立,并且频繁弯腰,导致腰背痛
答案
A:不是。因为小明不是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噪声。
B:可以诊断为职业病,但有条件。王大爷是个体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如果无法提供职业史证明,就不能诊断为职业病。但是,王大爷可以找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工作情况,然后就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这保障了广大个体劳动者的权益。
C:不是。腰背痛目前还没有纳入法定职业病目录。除此之外,工作时长时间伏案低头、身体前倾引起的颈椎病、肩周炎、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疾病目前也没有纳入法定职业病目录。但是,上述疾病都属于工作相关疾病,也是劳动者个人应当预防的疾病。国家正在研究是否将工作相关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也许不久的将来,广大“白领”、“蓝领”也将患上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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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现在你会“诊断”职业病了吗?
据报道,我国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各类有毒、有害因素,超过两亿名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2019年,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19428 例,其中最多的是职业性尘肺病,有15898 例。主要分布在煤矿、金属矿开采,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职业病人以农民工为主。在四川,劳动者接触最多的职业有害因素同样为粉尘和噪声。近10年来,我省最主要的职业病也是职业性尘肺病,约占总职业病人数的95%。发病趋势方面,随着国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日渐重视,尤其近年针对粉尘危害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全国及四川省每年新发职业病人数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防治职业病,需要卫生健康部门、企业以及劳动者共同的努力。尤其是企业,需要承担起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作为劳动者,同样要学习职业健康的知识,掌握防尘口罩、耳塞、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技能,保护自己的健康与安全。